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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明牂(1907年9月9日-2005年1月2日),曾用名周升地、周盛繼,江蘇省海安縣人。是中國著名的農業昆蟲學家、農業教育家,中國現代農業昆蟲學的先驅,中國植物抗蟲性學科的奠基人。
周明牂致力于我國農業昆蟲學的研究幾十年,是為建立和發展我國農業昆蟲學的先驅者。他一向認為,摸清我國農業害蟲的種類是開展防治工作的基礎。為此,1935年他憑借多年的實踐工作經驗,在已發表的《中國經濟植物害蟲·害螨初步名錄》的基礎上,不斷積累資料加以補充,于1953年又主編了《華北農業害蟲記錄》一書。這是一本較系統的農業害蟲基礎文獻,具有重要參考價值。1954年蘇聯農業部派出的第一個植保植檢代表團訪華考察時,首先提出希望得到該書。70年代,周明牂又對已發表的著作進一步修訂、補充,編寫出《中國主要害蟲名錄》,作為中國農業科學院植物保護研究所內部資料,并為該所1980年編著的《中國農業害蟲名錄》提供了藍本。
20世紀70年代以前,國外的農業昆蟲學專著,一般內容均僅按作物列舉重要害蟲分別闡述,缺乏系統概括的理論探討。周明牂認為,農業昆蟲學雖屬一門應用科學,但有其本身的系統理論基礎。1961年,在他主編的第一本高等農業院校試用教材《農業昆蟲學》中,對該學科的原理和方法做了概括闡述,使農業昆蟲學科從內容到體系上更臻于完善。特別是在區分“害蟲”與“蟲害”的概念;分析蟲害產生的條件及控制蟲害的基本途徑和比較分析各類防治法特點的基礎上,他制定出害蟲防治的要求、策略、途徑和方法,從而糾正了過去長期存在的防治“以消滅害蟲的種為目標”和單純依賴單一防治措施的偏向。他這一學術思想,已經孕育了80年代為國際植物保護科技工作者所廣泛接受的“有害生物綜合治理”的基本原理。
倡導害蟲綜合防治和農業防治
周明牂自1933年回國后,從大量實踐中深刻認識到,害蟲防治研究不能僅局限于研究害蟲本身,而應聯系有關害蟲生存發展的多方面生態環境因素的作用。30年代,周明牂在浙江對油桐尺蠖產卵場所的發現后,提出避免油桐與松樹混栽的控制為害的措施,因該蟲集中在松桿表面縫隙中產卵。50年代后期,他在內蒙古自治區西設點研究春小麥主要害蟲麥稈蠅,發現該蟲的主要生物學特性是成蟲喜光,對產卵麥株有嚴格的選擇性,尤以拔節期麥株最適產卵。經過進一步研究,明確凡有利于促進春麥前期生長快,麥株生長健壯茂密的栽培措施均有助于控制麥稈蠅的為害。為此他總結出適期早播、精細整地,合理密植和正確施足水肥等以豐產控制蟲害的系統農業防治措施。1960年秋,他應安徽省農業廳之邀,率領部分師生前往調查該省因連年大面積推行單季稻改為雙季稻后,有的地方稻螟不僅危害不嚴重,相反還顯著減輕,即所謂無螟害區的情況,并探討這種現象產生的原因。他協同地方同志先后深入到3個專區13個市縣進行田間實際調查,與老農及地方同志座談,初步得出結論:稻田經過冬季適當處理,消滅了大量越冬螟蟲,壓低了翌年發生基數,在搶收早稻、搶插晚稻期間將稻茬深翻入土,又連續殺傷二代三化螟幼蟲和蛹,從而降低了后期為害的稻螟蟲源。這說明栽培技術措施的作用可能是主要原因。接著,他于1961—1964年先后在安徽、湖南設點,創用大面積輕重蟲區,對比分析種植制度及不同栽培技術與稻螟種群數量消長關系的方法,進行了深入研究,論證了雙季稻區結合適當栽培管理措施,分階段壓低稻螟蟲源的防治策略原理,從而明確提出了“害蟲防治應采用以農業防治為基礎,結合必要的化學防治的綜合防治措施”的建議。1962年周明牂在中國植物保護學會成立大會上,作了《我國害蟲農業防治研究現狀和展望》的學術報告,1963年在《人民日報》上發表《結合耕作防治害蟲》一文。1964年在北京科學會堂舉行的國際科學討論會上,宣讀了《中國水稻三化螟研究的進展》論文,引起與會學者重視。1975年在河南新鄉召開的全國植物保護工作會議上提出的“預防為主,綜合防治”的植物保護工作方針,其中就吸收了周明牂的觀點。
1983年,周明牂參與“六五”國家科技重點課題“棉花病蟲害綜合防治技術研究”的攻關課題。他在冀南主產棉區設立綜合防治基點深入研究,提出了農業防治、生物防治、化學防治等關鍵技術的協調組配方案及重視三代棉鈴蟲的防治策略新見解,用于生產后取得了明顯的經濟效益和生態效益。“七五”期間,他又進一步完善綜合防治技術體系,為提高我國綜合防治技術水平,推動農業防治與其他防治技術協調應用的發展做出了優異成績。
周明牂對綜合防治和農業防治方面的倡導、推動和發展所作的貢獻,得到了國家的表彰。先后于1980年、1986年、1988年獲農業部技術改進一等獎、科技進步二等獎和國家級科技進步二等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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